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《职业学校专业顶岗 实习标准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8-01-18 作者:  点击量: 0

      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单位:
       顶岗实习标准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对有关专业顶岗实习目标、时间安排、实习条件、内容与要求、考核评价、实习管理等提出基本要求,是职业学校组织开展顶岗实习的主要依据。2015年底以来,我部组织研制了第二批66个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,现予以公布。标准文本可在教育部网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“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专题”中查询下载。
       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区域中、高等职业学校,及时将顶岗实习标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,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。  
       附件:第二批《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》  
 教育部
       2018年1月4日
 
附件
第二批《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》
 

1.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2.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3.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4.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5.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6.中等职业学校工程测量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7.中等职业学校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8.中等职业学校船舶驾驶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9.中等职业学校轮机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10.中等职业学校船舶水手与机工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11.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

12.中等职业学校农产品营销与储运专业顶岗实习标准